瑪莉安·鍾絲

瓊斯多年來在有爭議的教練特雷弗·格拉漢姆的指導下訓練,他所在的位於北卡羅來納州的Sprint Capitol公司正在接受違禁興奮劑藥品的調查,而他本人也正在被聯邦陪審團調查。瓊斯也在加拿大教練查理·弗朗西斯(Charlie Francis)的指導下訓練過一段時間,弗朗西斯已經承認提供興奮劑給加拿大短跑運動員本·約翰遜,約翰遜在1988年漢城奧運會創下了100米跑的世界記錄後的藥檢呈陽性。[7][8]

2004年12月3日,巴爾科(BALCO)的創建人維克多·孔蒂(Victor Conte)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的採訪時透露,他曾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之前、期間和之後個人提供給瓊斯5種不同的興奮劑。在調研中,記者蘭斯·威廉姆斯(Lance Williams )和馬克·費納魯-韋德(Mark Fainaru-Wada)也報導瓊斯從BALCO得到了違禁的藥品,瓊斯的前夫C·J·亨特也作證親眼看到瓊斯自己注射激素類藥品。[9]

在亨特的描述中,瓊斯在悉尼奧運會之前就開始使用興奮劑。[7]開始他告訴調查員,瓊斯從格拉漢姆那裏得到EPO,格拉漢姆從一個墨西哥人那裏取得藥品。後來他又說格拉漢姆拜訪了孔蒂,後者開始給這位教練提供BALCO的藥品,那些藥品被分發到了瓊斯和其它Sprint Capitol運動員手中。再後來,亨特告訴聯邦調查員,瓊斯開始直接從孔蒂那裏獲得違禁藥品。

瓊斯從來沒有在現有的興奮劑檢查系統中查出陽性,並且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她服用了其它類型的興奮劑。

2006年EPO測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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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6月23日在印第安納波利斯舉行的美國田徑錦標賽中,瑪里昂·瓊斯的A瓶查出紅細胞生成素(EPO)陽性,這是一種違禁的興奮劑。《華盛頓郵報》報導了該消息。瓊斯以個人原因為由缺席了在瑞士舉行的田徑會議。她否認使用了興奮劑,並聘請霍華德·雅各布斯(Howard Jacobs)作為她的律師,雅各布斯曾經受理過多件類似的案子,包括蒂姆·蒙哥馬利和自行車運動員弗洛伊德·蘭迪斯。2006年9月6日,瓊斯的律師全部B瓶檢測呈陰性,這樣證明瓊斯是清白的。[10]

承認罪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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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5日,瓊斯在美國聯邦法庭上承認自己在2000年奧運會使用了違禁藥品的罪行。[1]她向法官懺悔自己在BALCO案件中做出虛假的供詞。她被要求交出她持有的美國和伯利茲護照,等待1月的審訊結果。儘管最長可能被宣判5年的牢獄,律師在瓊斯的認錯書中提出最多判處6個月的監獄的建議。[11]

在BALCO案件中,她曾經向聯邦調查局否認自己使用了肌肉增強劑(Tetrahydrogestrinone,縮寫THG),她稱自己一直以為兩年在服用特雷弗·格拉漢姆提供的亞麻仔油。在公開信中,瓊斯承認自己在2002年底前在格拉漢姆的擔任教練期間使用激素類藥物。她辯稱在2003年聯邦調查員詢問她時說謊是因為她在他們出示THG的樣品時她驚慌失措。在信中瓊斯為自己欺騙了世界表示道歉。[1][12]

美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彼得·尤伯羅斯(Peter Ueberroth)對瓊斯事件的發表聲明,要求瓊斯立刻歸還她所獲得的奧運會獎牌。尤伯羅斯表示:「她的認罪遲到了很久,內心的羞愧和不誠實罪惡感令她坦承一切。」[13]國際奧委會希望瓊斯在1月的審判之前歸還2000年悉尼奧運會所獲得的3塊金牌和2塊銅牌。[11]

瓊斯承認服用禁藥也將影響以前她獲得的獎牌,其中包括她獲得的眾多的世界錦標賽獎牌。[14]

她因此2008年3月6日德州監獄入獄,於同年9月出獄。

禁藥事件之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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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情況有如之後的蘭斯·岩士唐事件,反禁藥組織稱為「最精密、最完美、最成功的禁藥計劃」,但是由於自己承認被禁賽2年,也不影響其他項目的運動。

她在2010重回當初挖角的WNBA,參與土爾沙震動的隊伍,2011年7月21日退役,就此從運動界上退休。